网购的商品是从异地发货的,要去哪里起诉维权?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3-03-21 09:51) 点击:190 |
网友咨询: 网购的商品是从异地发货的,要去哪里起诉维权? 律师解答: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消费者可以到商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所谓商家所在地,是指商家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市、区基层法院。如果不能确定商家的主要办事机构,可以至营业执照所载明地址的所在市、区基层法院。 如今的网络购物绝大多数商品都是异地快递到手,如果去商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往往要跨越省市,所以法律也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此,消费者也可以先按就近原则,去本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咨询起诉。 律师补充: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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