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发现“老客户”4年逃单33万!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8 13:47) 点击:21 |
绍兴诸暨一女老板发现有人买东西没付钱,一查记录竟然是老客户!4年逃单了33万元!顾客赵某按照购买流程,拿出之前付过钱的转账截图,利用修图软件,把转账金额和时间修改成心里想要的数字。赵某P完图后,把截图发给了老板吴女士,吴女士误以为赵某已经付钱了就直接把商品寄给了她。赵某从2019年起,一直“逃单”到今年7月,期间吴女士想着赵某是自己忠实的老客户,比较信任她,也没有想着去查账,便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最近,吴女士在对账时,发现赵某有笔钱没有打进来,再往前倒查,发现这几年里赵某的转账都没有收到,随即报警。幸运的是,民警追回了33万元货款和部分货物。经审讯,赵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赵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实务中认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然后实施欺诈行为,导致被骗人产生错误认识,被骗人是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也因此取得财产,最终被骗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提醒,提醒:聊天记录、转账截图等都可以造假!大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记得及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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