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杀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判定?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1 13:51) 点击:43 |
开车门虽是看似简单的动作,但由于开车门不慎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却屡见不鲜。 网友咨询: 开门杀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判定? 律师解答: 驾驶员需要承担,而且很大程度上要承担主责甚至全部的事故责任,这样的事故,一般涉及司机、乘客、非机动车驾驶人三方当事人。法院一般会根据当事各方的过错程度,结合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当事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其中第三条,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开门杀”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面临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开门杀”造成人员伤亡,还应承担相应刑事和民事责任。 律师解析: 下车没有注意观察,随意开车门妨碍了他人在道路上行驶且致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疏忽”会引发大灾祸。汽车已普遍进入大众生活,停车开门下车是大多数人生活中经常有的行为,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严重后果。上下车之前,应当通过后视镜及车窗玻璃等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在确保周围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再打开车门,避免“开门杀”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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